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国家安全的维护-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2-3020:05:49国家安全的维护国家维护自己的安全,就是要维护构成自身的主要因素的安全。国家的独立地位、领土的完整、民族的团结、政治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军事的强盛和技术的领先等等,都可能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内容和目标。一般而言,国家维护安全都有一些必须做的事情:必须发展一定的军事力量;必须开展得力的外交;必须提高自己的国力;必须建立强大的经济基础和科学技术基础;必须发展适意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并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1.我们可以把国家谋求安全利益的行为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模式是根据权利行事,另一种模式是根据权力(或叫强权)行事。权利体现的是平等,它的依据是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国家依据权利所得到的东西是所有主权国家都应该享有的,是不可剥夺的。权力(或强权)体现的是一种不平等,它在本质上反映的是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的支配和干涉。2.从国家维护安全利益的行为上看,还可以把它们分为这样两类,即内向的行为和外向的行为。内向性的行为属防卫性行为,外向性行为属进攻性行为。一般来说,防卫属于对现状的维护,而进攻则是对现状的改变。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这是比较传统的模式,是内向的维护安全的行为。以利益的扩张为目标,其安全战略就是一种扩张的战略。3.安全范围国家维护安全利益的不同的行为模式,反映出它们不同的安全范围。国家维护权利,通常维护的是国家疆界之内的东西和国际法准则范围内的东西,实质上是维护平等的国际关系。国家维护强权,则往往表现为谋求和维护国家疆界以外的东西,实质上维护的是不平等的国际关系。就安全利益的范围而言,超级大国追求的是最极端的例子。世界强国在各地所维护的利益说到底是经济利益。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9-2019:43:26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这是档案管理最起码的基本要求。只有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才能为档案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维护档案的完整,有两方面的含义:完整包括:1、从数量上,要保证档案的齐全,保证应该集中和实际保存的档案不致残缺短少。2、另一方面,从质量上,也就是从系统性方面要维护档案的有机联系,不能人为地割裂分散,或者零散的堆砌。安全包括:1、力求档案本身不受损坏,质量延长档案寿命,即保证档案管理物质安全。2、要保护档案免遭有意破坏,档案机密不被盗窃,不失密,即保证档案管理的政治安全。三、便于社会各方面对档案的利用----根本目的。1、便于社会各方面对档案的利用,体现着档案工作的服务性质。档案工作必须不断地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档案利用者尽可能地创造方便条件;2、便于社会各方面对档案的利用,是档案工作系统的总目标。全部档案管理活动的最终目的,都表现在提供档案信息为各项社会实践服务这个集中点上。作为一个系统,它的目的性必须明确。3、便于社会各方面对档案的利用,是档案工作各业务环节的出发点,支配着档案工作的全过程。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编目等各项工作,都应以便于利用着眼,不能脱离系统总目标。4、便于社会各方面对档案的利用,是检验档案工作效果的主要标准。档案工作做得是否有成效,最主要的要看它是否能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能否创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我国档案工作基本原则的三个组成部分,是辩证统一的关系。A、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是核心,没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就不能维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和全社会各方面的利用;B、离开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和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就失去了它的意义。我国档案工作基本原则把复杂的档案工作现象,高度概括为三句话,文字简明,但内涵丰富,揭示了档案工作的客观规律。它不仅对指导我国档案工作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对档案工作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有很大的贡献。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律制度-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1-2320:50:04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指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征:一是具有附加税性质。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于三税税额,本身并没有类似于其他税种的特定、独立的征税对象。二是具有特定目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并于同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同年2月15日和3月22日,财政部先后印发《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执行日期等问题的通知》、《关于执行(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之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陆续发布了一些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规定、办法,这些构成了我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律制度。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进口货物行为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三、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但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征收税收滞纳金和罚款。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同时征收,如果要免征或者减征三税,也要同时免征或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自2005年1月1日起,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范围。四、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是指纳税人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之间的比率。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设置了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即: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应当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但是,对下列情况,可按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纳税人所在地差别比例税率,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应注意根据纳税人所在地来确定适用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大小是由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决定的,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300000+400000+200000)7%=63000(元)五、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是纳税人缴纳三税的时间。纳税人只要发生三税的纳税义务,就应同时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样,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期限与三税的纳税期限也是一致的。除特殊规定外。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地点与三税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