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军队文职招聘考试药学知识:尼莫地平的重要知识点总结-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2020年军队文职招聘考试药学知识:尼莫地平的重要知识点总结发布时间:2019-06-21 20:59:47一.尼莫地平的概述别名:尼膜同、尼莫地平、c;性状:黄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无味,溶于氯仿、甲烷、丙酮、乙醇,不溶于水。Mp124~128℃。二.尼莫地平的临床应用1.用于急性脑血管病恢复期的血液循环改善。各种原因的蛛网膜下腔出血后的脑血管痉挛,及其所致的缺血性神经障碍高血压、偏头痛等。2.用于缺血性神经元保护和血管性痴呆的治疗。3.用于突发性耳聋时,也有一定疗效。三.尼莫地平的不良反应1.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血压下降、肝炎、皮肤刺痛、胃肠道出血、血小板减少。2.偶见不良反应有:头晕、头痛、面潮红、呕吐、胃肠不适等。小部分患者可发生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升高,血糖升高。四.尼莫地平的注意事项1.严重肝功能损害、心源性休克、心肌梗死急性期、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脑水肿及颅内压增高、严重心脏疾病、严重低血压者慎用。

2020年军队文职招聘考试药学知识:环磷酰胺的重要知识点总结-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2020年军队文职招聘考试药学知识:环磷酰胺的重要知识点总结发布时间:2019-06-21 21:10:12一.环磷酰胺的概述别名:环磷氮芥;性状: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失去结晶水即液化),在室温中稳定。溶于水,但溶解度不大。水溶液不稳定,故应在溶解后短期内使用。易溶于乙醇。二.环磷酰胺的临床应用1.本品为最常用的烷化剂类抗肿瘤药之一,临床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白血病、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前列腺癌、结肠癌、支气管癌、肺癌等,有明显疗效。2.可用于类风湿关节炎、儿童肾病综合征。3.也可用于免疫抑制剂治疗非肿瘤疾患。三.环磷酰胺的不良反应1.骨髓抑制:可引起白细胞减少,但较易恢复,血小板下降常不明显。2.泌尿道症状:可引起膀胱刺激症,如尿频、尿急、膀胱尿感强烈、血尿,甚至排尿困难。3.消化系统症状:引起恶心、呕吐及厌食。4.皮肤症状:常见的有脱发,但停药后可再生细小新发。5.长期应用,男性可致睾丸萎缩及精子缺乏;女性可致闭经、卵巢纤维化或致畸胎。6.偶可影响肝功能,出现黄疸及凝血酶原减少。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知识产权协定》确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实体标准-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知识产权协定》确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实体标准发布时间:2017-09-20 17:40:23《知识产权协定》确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实体标准1、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的保护。(1)与《伯尔尼公约》及《罗马公约》的关系。(2)对计算机程序和数据汇编提供著作权保护。(3)对计算机程序、电影作品及录音制品提供出租权保护。(4)作品保护期不得短于作者死后或授权发表后第50年。(5)限定对著作权予以限制和豁免。(6)对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者的保护。2、商标权保护。(1)商标注册条件。商标注册申请并不以该商标的实际使用为条件;商标注册不受该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限制。(2)商标权的内容和限制。注册商标的所有者应享有一种独占权。商标首次注册和每一次续展注册的保护期限不得短于7年。(3)对商标使用的要求。3、地理标记保护。(1)定义和保护水平。协定要求成员应该提供法律保护手段,制止采取任何方式在商品的名称或表述上明示或暗示该商品是来源于真实原产地以外的地理区域并因此导致公众对该产品的产地产生误解的行为。(2)葡萄酒和烈性酒的地理标记作为地理标记保护的重点。(3)规定在先善意使用、通常用语、善意注册、行使名称权、原产国不予保护或已停止保护可以作为对地理标记提供保护措施之例外。4、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保护。(1)保护条件和范围。协定要求各成员应当对独立设计并具有新颖性或原创性的工业品外观设计提供保护,并对认定标准和保护范围作出规定。(2)保护方式和保护标准。受保护的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人应当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为商业的目的而制造、销售或进口具有或采用了与受保护的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的外观设计产品,该权利保护期限至少10年。5、专利权保护。(1)保护范围。专利权保护应适用于所有技术领域中的任何发明。(2)权利的内容和限制。对于产品专利,专利权人有权禁止第三方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从事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为上述目的的进口该专利产品的行为。(3)保护标准。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1)保护范围。(2)保护期限。7、未公开信息保护。(1)条件。受保护的未公开的信息必须是合法地处于权利人控制下的并具备以下条件信息的:一、保密性;二、价值性;三、合法支配该信息的人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2)权利人的权利。(3)对药品或农用化学品的未公开配方或数据的特殊规定。(四)《知识产权协定》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制度。1、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一般义务:⑴以本国法保证对知识产权提供保护原则;⑵合理公平原则;⑶公正原则;⑷司法审查终审原则。2、知识产权的民事和行政救济程序:协定要求:⑴建立公平公正的民事救济司法程序;⑵实行合理的举证责任原则;⑶停止侵害、损害赔偿、获得信息已彻底地制止侵权、消除影响等民事或行政救济的方式。3、知识产权保护的临时性措施:临时禁令、证据保全等。4、协定规定成员可以通过海关对通过边境的商品流通进行监管,以对知识产权提供充分的保护:具体规定包括:⑴海关停止放行的条件;⑵海关采取停止放行措施的程序;⑶请求人应承担的担保责任和赔偿责任;⑷法律救济措施;⑸例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