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财务管理的环境-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0-19 12:08:43财务管理的环境企业的财务管理环境又称理财环境,是指对企业财务活动产生影响作用的外部条件。财务管理环境是企业财务决策难以改变的外部约束条件,企业财务决策更多的是适应它们的要求和变化。财务管理的环境涉及的范围很广,其中最重要的是法律环境、金融市场环境和经济环境。一、 法律环境财务管理的法律环境是指企业和外部发生经济关系时所应遵循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要和国家、其他企业或社会组织、企业职工或其他公民及国外的经济组织或个人发生经济关系。国家管理这些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手段包括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三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手段逐步减少,而经济手段,特别是法律手段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的准则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众多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的使用,也必须逐步做到有法可依,从而转化为法律手段的具体形式,真正实现国民经济管理的法制化。企业的理财活动,无论是筹资、投资还是利润分配,都要和企业外部发生经济关系。在处理这些经济关系时,应当遵守有关的法律规范。(一)企业组织形式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不同类型的企业在所适用的法律方面有所不同。了解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助于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开展。1.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以下特点:(1)只有一个出资者。(2)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独资企业中,独资人直接拥有企业的全部资产并直接负责企业的全部负债,也就是说独资人承担无限责任。(3)独资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一般而言,独资企业并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其收益纳入所有者的其他收益一并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独资企业具有结构简单、容易开办、利润独享、限制较少等优点。但也存在无法克服的缺点:出资者负有无限偿债责任;筹资困难,个人财力有限,企业往往会因信用不足、信息不对称而存在筹资障碍。我国的国有独资公司不属于本类企业,而是按有限责任公司对待。2.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依法设立,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赢利组织。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是:(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承担无限责任的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作价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4)有关合伙企业改变名称、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处分不动产或财产权利、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要事务,均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5)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6)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具有开办容易、信用相对较佳的优点,但也存在责任无限、权力不集中、有时决策过程过于冗长等缺点。3.公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登记设立,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我国公司法所称公司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1)有限责任公司,这是指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其特征为公司的资本总额不分为等额的股份;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不发股票;公司股权的转让有较严格的限制;限制股东人数,不得超过一定限额;股东以其出资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2)股份有限公司,这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其特征为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可以依法转让持有的股份;股东不得少于规定的数目,但没有上限限制;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与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相比,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是:(1)有限责任。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倘若公司破产清算,股东的损失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为限。而对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所有者可能损失更多,甚至可能损失个人的全部财产。(2)永续存在。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地位不受某些股东死亡或转让的影响,因此,其寿命较之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更有保障。(3)可转让性。一般而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比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权益转让更为容易。(4)易于筹资。就筹集资本的角度而言,股份有限公司是最有效的企业组织形式,因其永续存在及举债和增股的空间大,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更大的筹资能力和弹性。(5)对公司的收益重复纳税。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也有不足,最大的缺点是对公司的收益重复纳税:公司的收益先要交纳公司所得税;税后收益以现金股利分配给股东后,股东还要交纳个人所得说。公司这一组织形式,已经成为西方大企业所采用的普遍形式,也是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选择的企业组织形式之一。本书所讲的财务管理,主要指公司的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