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领导干部降职制度? - 行测知识

什么是领导干部降职制度?减小字体增大字体什么是领导干部降职制度?

领导干部降职制度,是指任免机关对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予以降低职务使用的一种干部管理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或者不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调任其他职务的,应当降职使用。降低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一般每次只降低一级职务。对领导干部的降职,一般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是所在单位提出降职安排意见;二是对降职理由进行审核并听取拟降职干部的意见;三是按照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决定,并依法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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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职责”? - 行测知识

如何理解“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职责”?减小字体增大字体如何理解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职责?

《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这一规定,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职责要求。具体包括了三层含义:一是各级党委(党组)是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权力主体。只能由各级党委(党组)决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也可以说,各级党委(党组)是《干部任用条例》的执行主体。组织(人事)部门是党委(党组)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承担具体工作任务。二是各级党委(党组)按照中央关于干部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权限内行使选拔任用干部的权力。三是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是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组织实施主体。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干部任用条例》的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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