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07 20:37:24 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部调整与食品安全有关行为的专门法律,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根据该法第2条第1款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受该法约束: (1)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5)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