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是指在军队装备维修、营房维修、物资器材储存、勤务和农副业生产等专业技术编制岗位,从事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专业技能性工作的文职人员。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实行聘用制

专业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是指承担操作维护任务,实行国家或者军队相应专业(工种)职业资格制度的岗位。技术工岗位等级,由高到低设专业技能一级至五级,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八级至十二级;                         

普通工岗位,是指承担一般性服务保障任务,不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对应专业技术十三级。专业技能一级、二级为高级岗位,专业技能三级、四级为中级岗位,专业技能五级岗位和普通工岗位为初级岗位。

专业技能岗文职人员岗位等级的晋升。文职人员应当在本专业(工种)现等级岗位有效工作满5年,并获得拟任岗位相应的职业资格。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提前一年晋升岗位等级。

专业技能岗位实行编制总量控制和结构比例控制。专业技能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本单位专业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不超过25%,专业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本单位专业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不超过5%。专业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设置在装备维修、物资器材储存等专业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