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应试者充分了解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统一考试艺术学类专业科目的测查范围、内容和要求,制定本大纲。

一、考试目的

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应聘艺术类文职人员岗位应当具备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专业设置和测查范围

艺术学类专业科目设置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含播音)、美术、艺术设计、舞台美术设计 6 个专业。

测查范围包括艺术学类基础综合和艺术学类专业知识两部分。 艺术学类基础综合部分应聘艺术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试的公共部分。

主要包括艺术的本质与特征、艺术的起源、艺术的功能与艺术教育、艺术创作、艺术作品、艺术鉴赏等基础理论知识。

艺术学类专业知识部分应聘艺术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试的专业内容统称。各专业分别为

①音乐包括音乐基础理论、中西音乐史、重要艺术家及其经典作品赏析;②舞蹈包括舞蹈基础理论、中外舞蹈史、重要艺术家及其经典作品赏析;③戏剧与影视包括戏剧及影视 (含播音)基础理论、中外戏剧史、中外影视史;④美术包括美术基础理论、中外美术史; ⑤艺术设计包括艺术设计概论、中外艺术设计史;⑥舞台美术设计包括舞台美术的概念、中外舞台美术史。

三、考试方式和时限

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限为 120 分钟。

四、试卷分值和试题类型

试卷满分为 100 分。试卷类型为客观性试题。

五、考试内容及要求

第一部分艺术学类基础综合

主要测查应聘艺术学类岗位应当具备的艺术学基础理论素质,对艺术的本质、特征与功能,艺术的起源和发展,艺术创作、艺术作品、艺术鉴赏等艺术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第一篇艺术的本质、特征与功能

主要测查应试者对艺术的本质、特征、功能相关理论的掌握程度。

要求应试者掌握几种关于艺术本质的传统观点、马克思主义的艺术本质观,掌握艺术的特征、艺术的功能等内容。

本篇内容包括艺术的本质、艺术的特征、艺术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