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军队文职人员统一招聘已全面展开,记者就广大应聘人员关注的有关问题,采访了总政干部部文职人员局领导。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2016年度军队文职人员统一招聘岗位情况。

答2016年度军队文职人员统一招聘岗位共2753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739个,非专业技术岗位14个;涵盖教学科研、工程实验、医疗卫生、图书档案、文艺出版、会(审)计等13类专业系列岗位。

与往年相比, 这次招聘岗位信息发布,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更加细化,在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等方面,对应聘人员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问2016年度军队文职人员统一招聘政策主要有哪些调整变化?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扩大中高级岗位招聘数量,为高层次成熟人才进入军队工作创造条件。二是优化招聘岗位专业匹配度,在更大范围遴选适合到军队工作的优秀人才。三是首次定向招聘军队烈士 、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充分体现军队组织对烈属军属的关心厚爱,以利于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问留学回国人员能否应聘,有哪些要求? 答可以应聘。本人在参加面试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者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出具的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问已聘文职人员能否应聘其他岗位? 答原则上可以应聘。面试时,本人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被确定为拟聘对象的,在签订新的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问哪些人员不能应聘文职人员岗位? 答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聘用为文职人员编造或传播有政治性问题言论;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和活动;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开除团籍或受到严重纪律处分;家庭成员、

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因危害国家安全受到刑事处罚或为非法组织成员,等等。 问招聘考试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是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报名须知是应聘人员的必读内容,特别是文职人员有关政策法规、招聘公告等,应聘人员必须在全面准确理解后,再签订报名协议。

二是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报名系统自动进行条件匹配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如果填写的报名信息不实,即使侥幸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参加招聘考试并入围,面试前复审不合格的也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是要准确核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过程中,报名系统会多次提醒确认有关事项,本人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缴纳报名费,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成功后有关信息即不能再修改。四是要及时报名缴费。对符合自身条件和个人意愿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要抓紧时间报名,以免就近考场满员而不得不异地参加考试。 问缴费成功后发现个人报名信息填报有误,能否修改? 答不能修改。应聘人员只能凭有效身份证件再次报名缴费,已缴费用不能退回。 问应聘人员学历高于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的,能否报考? 答应聘人员应当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其中高学历的可以应聘低学历的岗位,但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匹配。

问已评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实际工作,但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如何报名应聘? 答此类人员可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单位(机构)或者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和参加面试。其中,网上报名时,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可以用证明编号替代;面试时,本人须出具相关公文或者证明原件。 问专业技术资格以考代评人员,已通过相关考试但暂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如何报名应聘? 答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可以用考试成绩单编号或者准考证号替代;面试时,本人须出具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问在两年择业期内,户口迁回原籍且档案存放在原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是按高校毕业生还是按社会流动人才报名应聘? 答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户口及档案,一般应当放在原就读高校或者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毕业生户口迁回原籍的,其档案一般应当存放在户籍所在省就业指导中心。但也有少数省规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档案也可存放在户籍所在地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属于少数省规定情形的人员,可以按照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但面试时应当出具户籍所在省相关文件。其他人员按照社会流动人才报名应聘。 问如何准备文职人员招聘考试? 答今年,我们对文职人员招聘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并已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外发布。应聘人员可登陆该网站浏览下载相关考试大纲,按照大纲要求复习备考。 问招聘面试主要考核哪些内容,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答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一般采取授课试讲、器械操作、才艺展示、现场测验等方式进行,时间20分钟左右,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

问新聘文职人员是否要进行军训? 答新聘文职人员要先接受为期1个月的岗前培训,主要进行我军性质宗旨、优良传统、根本职能教育,以及军队相关条令条例和文职人员法规政策学习,并参加必要的军事训练。同时,还要接受为期1至3个月的首次任职培训,主要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和岗位技能培训,以尽快适应军队工作需要。 问文职人员是不是现役军人,与文职干部有哪些区别? 答文职人员不是现役军人,没有军籍,但属于在军队规定的编制岗位工作的人员 ,是军队力量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 。

文职人员与文职干部分属不同管理体制,依据不同的政策法规体系实施管理 。区别主要有两点一是文职干部是现役军人,除没有军衔外,其他管理方式与现役军官一样,而文职人员没有军籍,属于军队使用的非现役人员。二是文职干部实行任命制,而文职人员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通过签订合同明确聘用双方的权利义务、约束相互之间的行为。 问文职人员主要编在哪些单位,从事何种工作? 答目前,文职人员主要编制在军级以上机关和非作战部队,比如院校、医院、科研院所、文体单位、干休机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等,主要从事教学科研、工程实验、医疗卫生、文艺体育、图书档案等专业技术工作和事务性管理保障工作。

问文职人员的职业发展有哪些规定? 答现行文职人员制度体系对文职人员的岗位设置、续聘竞聘、职级晋升、培养使用、考核奖惩等,作了系统设计和规范,为文职人员成长进步、干事创业提供了有力保障。①岗位设置。文职人员岗位分为两类,即专业技术岗位和非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由高到低设置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级至四级为正高级、五级至七级为副高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级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级至十三级。非专业技术岗位由高到低设置10个等级,即一级职员至十级职员岗位。②续聘竞聘。文职人员合同期满符合规定续聘条件,且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续订聘用合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出现空缺时,符合规定条件的文职人员可以竞聘到中级、高级岗位。③岗位等级晋升。文职人员满本级岗位最低工作年限、在本级岗位工作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的,可以在编制标准内晋升一级岗位等级。④职业能力建设。

文职人员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和军事训练。文职人员在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以在职攻读与聘用单位专业一致或者相近专业的学位。文职人员聘用后应当参加军队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审,通过考试和评审的,发给军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中,文职人员聘用前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经审核属实的予以认可,聘用前在地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与聘用后的时间合并计算,军地工作业绩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价。⑤考核评价。文职人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体6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文职人员调整工资待遇、奖惩和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⑥奖励和处分。

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文职人员给予奖励,奖励分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对违反军队纪律的文职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 问文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如何? 答文职人员的工资水平根据聘用岗位、工作任务和实际贡献,参照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确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适时调整。对紧缺专业人员和优秀人才,工资适当从优。目前,文职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军队服务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构成;文职人员的住房,由本人通过市场购买或租住住房的方式解决,军队按规定发放住房补贴、房租补贴和缴纳住房公积金。文职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保险金由聘用双方按规定缴纳。文职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后的管理服务和生活保障,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此外,文职人员在工作用车、乘坐交通工具、休假探亲、健康体检、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与现役干部待遇相同。下步军队改革后,文职人员的待遇保障水平将会进一步提高。

问文职人员是否要上战场? 答文职人员应当根据军队需要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在此期间不得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文职人员参加这些任务时,与现役军人的职责边界有着严格区分,主要在相对安全的区域从事技术服务和勤务保障工作,其生活待遇、医疗保障、任务补助等,比照现役军人执行,如出现伤亡,参照现役军人进行抚恤。 问文职人员管理方式与现役干部有何异同? 答与现役干部实行任命制不同,文职人员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根据岗位确定职责,依据合同进行管理,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确定待遇,通过国家法定方式解决争议。在思想教育、组织生活、履职尽责、工作秩序、对外交往、安全保密等方面,严格按照现役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在着装仪容、礼节礼貌、人事档案等方面,结合文职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实际需要和社会文明礼仪习惯统一规范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