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是多少? - 行测知识

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是多少?减小字体增大字体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2011年,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3元/天、中学生4元/天,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所需经费,中央按50%给予奖励性补助,地方承担50%部分仍由市、县(市、区)承担。我市地方财政应承担的50%部分,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由县(区)财政承担;八公山区、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由市与区按5:5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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