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标准是多少? - 行测知识

我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标准是多少?减小字体增大字体我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标准是多少?

答:2011年,我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小学234元/生.年,初中330元/生.年;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小学30元/生.年,初中45元/生.年。所需经费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负担60%,市区财政负担40%,市区财政负担部分,市属学校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区属学校市财政给予80%补助,区财政承担20%。潘集区、毛集区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负担80%,市区财政负担20%,市区财政负担部分,市财政给予80%补助,区财政承担20%。我市免学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标准在省里标准的基础上给予提高,小学提高36元/生年,初中提高125元/生年,所需经费市属学校由市级财政承担,区属学校,市级财政承担80%,区级财政承担20%;

用户名:!查看更多评论

分值:100分55分1分

内容:!

通知管理员验证码:点击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