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国家军队文职招聘常识备考-夫妻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享受哪些奖励和优待? - 行测知识

2013国家军队文职招聘常识备考-夫妻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享受哪些奖励和优待?减小字体增大字体2013国家军队文职招聘常识备考-夫妻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享受哪些奖励和优待?

《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经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费用;

(三)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四)城镇分配、出售住房,农村安排宅基地,优先给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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