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 行测知识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减小字体增大字体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一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是:遵守政治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求真务实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二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重点抓好《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是:能否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能否严肃查处违反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能否认真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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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政府及相关的监管部门如何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 行测知识

企业、政府及相关的监管部门如何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减小字体增大字体企业、政府及相关的监管部门如何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军队文职招聘考试信息网解析】(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

一是制定预案。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平时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二是先行处置。发生事故后应当立即予以处置,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三是事故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相关监管部门:

一是通报。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二是处置。在卫生部门的组织协调下,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救治受害人员。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救治;

----采取封存措施。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召回并销毁问题食品。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

----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三是调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事故责任调查主要是调查事故原因;调查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是处理。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对事故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理。

(3)政府:

一是上报。接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上报。

二是处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依照规定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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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职责 - 行测知识

地方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职责减小字体增大字体地方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职责

1.地方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一般性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采取行政措施,

对本地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对本地区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负责;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容易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对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检查;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政府主要领导人签署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2.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职责

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规定所列

各类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存在的特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在内的紧急措施,同时报告;有关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查处。

3.中小学校的职责

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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