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体育学知识:骨的发生方式-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20-03-10 16:27:46骨的发生有两种方式:(1)膜化骨:这种方式是在间充质膜内有些间充质细胞分化成成骨细胞,产生股胶原纤维和基质,基质中逐渐沉积钙构成骨质。人体颅骨中的一些扁骨属于膜内成骨,如顶骨和额骨等即以此种方式发生。(2)软骨化骨:间充质内先形成软骨雏形,软骨外周的间充质形成软骨膜,膜下的一些间充质细胞分化成成骨细胞。围绕软骨体中部产生骨质,称骨领。骨领处的软骨膜即成为骨膜。骨领生成的同时,有血管侵入软骨体,间充质也随之而入,形成红骨髓。人体的长骨、短骨和一些不规则骨皆属于软骨内成骨。

2017解放军文职公共基础知识:浅析我国国家赔偿方式2-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二、返还财产所谓返还财产,是指国家机关将违法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返还财产只能适用于物质损害,尤其是在物品失去控制的情况下。返还财产一般是指原物。如果原物是特定化的种类物,可以以同种类的物品赔偿,当事人不同意的,只能金钱赔偿.不能采用返还财产的方式。在返还财产时,如果财产在失去控制期间有孳息物的,应一并返还。返还财产,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行政机关违法采用罚款、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剥夺相对人权利的一种制裁措施,当处罚行为被认为违法时,即应返还受害人的财产。 2.行政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行政机关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是给行政机关对相对人课以义务的行为,当这种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时,便构成对当事人财产权的侵犯,行政机关应当返还征收的财物和摊派的费用。 3.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违法适用罚金、没收、追缴等剥夺财产的措施。如人民法院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处以罚金。没收财产等刑事制裁措施,当上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的,原判的罚金、没收的财产应当返还。 4.国家机关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措施。如果被侵害的财产尚未灭失,应当返还,造成损害的,还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需要注意的是,采用返还财产这一赔偿方式,还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原财产还存在。如果原财产已经毁损或灭失,返还财产也就无从谈起。如果原物是经过特定化的种类物,例如是一台电视机,但该物已经被损坏,经受害人同意,可赔偿其另外一台价值相当的电视机,如果受害人不同意,则只能给予金钱赔偿。 2;返还财产比金钱赔偿更为便捷,返还财产是国家赔偿方式中的一种例外,只有在比金钱赔偿更便捷时才适用。如果原财产虽然存在,但被运往外地或下落需要查找时,则不如用金钱赔偿更为便捷。 3.返还财产不影响公务的实施。如果原财产已经用于公务活动,返还财产将会影响到公务的实施,则不应以返还财产方式赔偿,而应以金钱赔偿。三、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指使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侵害相对人的财产或权利恢复到受损害前的形状、性能或状态的赔偿方式。恢复原状作为一种赔偿方式,在国家赔偿中的适用限制非常严格。因为恢复原状可能会牵扯国家工作人员过多的时间、精力,影响行政效率。只有在比金钱赔偿更便捷的情况下才适用此种方式。一般来说,通常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应当返还的财产被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应当恢复原状;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3)有可能恢复原状且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除上述三种赔偿方式外,国家赔偿法还明确规定了其他的赔偿方式。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并非所有侵犯名誉权、荣誉权的行为都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这些赔偿方式,其仅适用下列侵权行为: (1)行政机关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的; (2)行政机关非法拘留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的; (3)行使侦查、检察、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的。 (4)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致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