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行政许可的种类与设定-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0-08 13:58:33行政许可的种类与设定一、行政许可的种类。(一)可以设定许可的事项行政许可法采用了列举式加兜底条款的方式规定了六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同时这也是对行政许可的立法分类。1、审批。审批事项是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 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这又称作普通许可。普通许可没有数量限制。举例:(1)治安许可,包括集会、游行示威、出入境许可、持枪许可、机动车驾驶、公共娱乐场所经验,化学危险物品经营储存许可。(2)发展国民经济的许可,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进出口许可、烟草专卖许可等。(3)保护生态环境和重要资源许可。土地适用许可、森林采伐许可、捕捞许可、排污许可。(4)保证人民生命安全的许可。食品卫生许可,药品生产经营许可,个体开业行医许可。2、特许。是指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属特定领域,有 数量限制;审查颁发许可要采用符合公平竞争的程序,如招标、拍卖等。举例:海域使用许可,无线电频率许可,特定矿产资源开发。3、认可。是指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特点是申 请人必须具备特定的条件,一般需要通过一定的考试或者考评程序决定。举例:律师资格、医师执照、驾驶执照、为企业颁发 质量信誉 证明、为相对人授予专利权。4、核准。是指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 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特点是一种对特定物品属性的判断,对申请人的权利只有间接影响,要借助一定的技术条件完成。举例:民用航空器适航许可、计量器具的制造和修理许可、电梯质量许可、农产品质量认证。5、登记。是指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特点是确立申请人的主体资格,适用特殊的程序,不适用一般许可程序。举例:工商企业登记、房屋产权登记、婚姻登记、户籍登记、社团登记。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本项是许可事项的兜底性规定。上述分类只具有相对性质,对于任何一种行政许可,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二)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二、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行政许可法根据我国的立法体制和相关国情,对不同的法律文件设定行政许可的权限作了划分。可以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的有:1、法律。行政许可法规定可以设定许可的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许可。2、行政法规。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3、国务院的决定。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许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临时性许可事项,一类是非临时性许可事项,对于非临时性许可,在实施后国务院应当 及时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但是,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 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5、省级规章。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却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 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于省级规章设定许可的内容限制同地方性法规。法规和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行政许可法规定,除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注意,国务院的部门规章不能设定行政许可,只能对已经创 设的行政许可作具体规定。三、行政许可设定的制度(一)起草机关听取意见和汇报情况制度起草单位要遵守以下要求:1、必须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听取意见。2、向制定机关说明有关情况的义务。(二)评价制度包括:1、设定评价;2、实施评价。

2019省军队文职考试常识备考:人民法院与检察院的区别

我《宪法》第12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人民法院是的审判机关。在我,审判权必须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即只有人民法院才有审判权,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进行审判活动。 (二)组织体系与领导体制 全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不是领导关系,而是监督关系。上级人民法院不能直接指挥命令下级人民法院如何进行审判,只能对下级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是否正确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监督。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二、人民检察院 (一)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人民检察院是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又称为检察监督,是通过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宪法和法律进行监督,保障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实施。红师教育岗位能力常识题库,免费提供各种岗位能力常识试题及答案解析。 (二)组织体系与领导体制 全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包括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等。 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实行双重从属制,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检察官法和地方组织法中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免的规定,也体现了双重领导体制。 人民法院与检察院的区别是什么?相信看过本期的2019军队文职考试必背常识知识点分享大家对这个问题已经有所了解了,如果您还想获取更多岗位能力常识相关的考点,请持续关注红师教育岗位能力常识题库。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儒学独尊与读经做官教育模式的初步形成-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28 16:05:05秦朝在文化教育方面采取的政策措施主要有:统一文字;严禁私学, 焚书坑儒 推行吏师制度,即在官府中设立 学室 ,以官吏为教师。以法律为教学内容。(一) 独尊儒术 文教政策的确立汉初统治者接受秦亡的教训,实行 无为而治 的黄老之术。在文教政策方面,汉初统治者重新重视知识分子的作用,并允许各私家学派开办私学。这样,随着经济的复苏,诸子之学也开始复苏和发展。经过几十年的 休养生息 ,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汉武帝为了实现 大一统 的宏愿,变消极无为为积极有为,渴望寻求一种新的政治指导思想。为此,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建议,推行 儒学独尊 政策,即鼓励儒学的发展,对其他各家采取冷淡态度,这样就可以达到以儒学统一思想的目的。(二)察举制度(三〕太学汉武帝采纳蓝仲舒等人的建议,于元朔五年(前l抖年》下诏在长安设立太学,为傅士置弟子。以后各代王朝都依例设立太学。汉代太学的正式教师是博士。博士通常推一德高望重者为首领.博士首领在西汉称仆射,东汉则称为博士祭酒。太学最初来用个别教学的形式进行教学。后来太学生人数增多,出现了 大都授 的集体上课形式,主讲的博士称为 都讲 。太学里没有严格的授课和年级制度.考试作为督促检查学生学习的手段尤受重视。太学内部的考试基本上采用 设科射策 的形式。 策 是指教师(主考)所出的试题。 射 是以射箭的过程来形象描写学生对试题的理解和回答过程。 科 即是教师(主考)用以评定学生成绩的等级标记。(四)鸿都门学鸿都门学是东汉灵帝时设立的,因校址在洛阳鸿都门而取此名。鸿都门学是一种研究文学艺术的专门学校,打破了汉代儒学独茸的传统,同时作为一种儒学之外的专门学校,为后代学校的发展提供了经验。(五)郡国学汉代的地方官学通常称为郡国学或郡县学。汉代地方官学的发展起始于景帝末年、武帝初年的 文翁兴学 。公元前141年.蜀郡太守文翁到达成都后,深感蜀地偏僻、文化落后,便选择属下聪颖吏员10余人,到京师向博士官学习,学成后回到蜀郡,给予不同的官职。与此向时,文翁还在成都设立学官.教授年青人。汉武帝即位后对 文翁兴学 十分赞赏,诏令各郡国仿效,地方官学从此在各地慢慢发展起来。汉元帝时还设立了管理地方官学的五经百石卒史。6、董仲舒的教育实践与教育思想董仲舒(前179一前104),西汉最著名的儒家学者。其流传下来的著作主要有:《春秋繁露》、《对贤良策》等。1、(对贤良策)与三大文教政策2、论人性与教育作用董仲舒认为, 善如米,性如禾。禾虽出米,而禾来可谓未也。性虽出善,而性未可谓善也。 可见,人性只有在教育的条件下才可能向道德之善和现实人格转化。,董仲舒还吸收了当时已普通流行的人性差异论的观点,明确将人性分为三种不同的等级: 有斗育之性,中民之性,圣人之性。 教育对不同的人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3。论道德教育(l)德教是立政之本。在董仲舒的社会政治思想中,虽主张教化与刑罚并用,但强调以道德教化为本为主,刑罚为末为辅。 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 认为教化是比刑罚更有效的驾驭人民的手段。(2)以 三纲五常 为核心的道德教育内容。 三纲 ,即 君为巨纲,父为子纲,夫为妾纲 。此后,臣忠、子孝、妻顺成为封建社会中最重要的道德规范。与 三纲 相配合的是 五常 。 五常 即仁、义、礼、智、信。 三纲 是道德的基本准则, 五常 则是与个体的道德认知、情感、实践等心理、行为能力相关的观念。(3)道德修养的原则与方法。提出确立重义轻利的人生理想; 以仁安人,以义正我 必仁且智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