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公文版记部分-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1-24 15:48:52公文版记部分置于抄送机关以下的各要素统称为版记。包括: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1)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一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 抄送 ,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3)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印发机关是印制公文主管部门,印发时间是公文的付印时间。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1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4)版记中的反线。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四)新旧公文区别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是全新的首次统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标准。2.在 文种 方面,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13个文种基础上,增加了党委的 决议 和 公报 两个文种,共15个文种。3.在 格式 方面,取消了主题词;行政公文也要署发文机关名称。4.在公文拟制方面,要求 重要公文 由主要负责人签发。5.在行文规则方面,增加 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民意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6.在公文管理方面,增加发文立户的规定。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中办发〔2012〕14号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该《条例》分总则、公文种类、公文格式、行文规则、公文拟制、公文办理、公文管理、附则8章42条,自 2012年7月1日起施行。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 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各人民团体:《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4月16日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房产税的概念-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1-23 20:44:52房产税的概念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等征收的一种税。这里所说的房产,是指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窑、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征收房产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发房产的管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此外,房产税税源稳定,易于控制管理,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颁布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房产税暂行条例》),同年9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之后,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陆续发布了一些有关房产税的规定、办法,这些构成了我国房产税法律制度。二、房产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一)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在房屋的管理和使用中,产权出典,是指产权所有人为了某种需要,将自己的房屋等的产权,在一定的期限内转让(典当)给他人使用而取得出典价款的一种融资行为。产权所有人(房主)称为房屋出典人。这种业务一般发生于出典人急需用资金,但又想保留产权回赎权的情况。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一定的典价之后,在质典期内获取抵押物品的支配权,并可转典。产权的典价一般要低于卖价。出典人在规定期间内须归还典价的本金和利息,方可赎回出典房屋等的产权。由于在房屋出典期间,产权所有人已无权支配房屋,因此,税法规定对房屋具有支配权的承典人纳税人。配权的承典人为纳税人。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租典纠纷,是指产权所有人在房产出典和租赁关系上,与承典人、租赁人发生各种争议,特别是有关权利和义务的争议悬而未决的:此外,还有一些产权归属不清的问题,也都属于租典纠纷。税法规定,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外籍人员和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内地拥有房产的,按照《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房地产税,不适用《房产税暂行条例》。(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房产税的征税范同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其中,城市是指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城,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区;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的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在工矿区开征房产税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