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办法-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1-21 21:48:59办法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用于对某项工作或活动的进行作出具体规定的文件。其目的明确,要求具体,具有较强的行政约束力。办法在写作格式上,多用条款式行文。一般是先把某个机关或某个会议所决定的事项和内容了解清楚,抓住其主要问题和基本精神,用简洁明晰的文字,采取分段分条分析的形式,对内容进行分析,条款较多时,还可以细分章节。因为办法的内容是经过有关部门或会议作出的决定,取得了一致的意见,所以,写作中,应遵照原意,不能有含糊不清、似是而非的提法。未经决定或有分歧的意见,不要写入其中。聘请科学技术人员兼职的暂行办法(一九八二年三月十五日国务院科学技术干部局发布)根据《科学技术干部管理工作试行条例》第九条规定,为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人员的作用,促进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一条 科学研究、教学、医疗、工农业生产等单位,根据科学技术工作的需要,可以临时聘请中、高级科学技术人员担任顾问(学术技术指导)或承担讲课、讲学、科研、设计等兼职任务。第二条 凡中、高级科学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的同意,可以接受外单位的临时聘请,也可以凭自己的科技专长到有关单位申请兼职,经聘请单位考核聘请的,原单位应予以支持。具体实施办法由省、市、自治区制定。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直线单位会计员帐款作业绩效评核办法-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1-24 22:26:35直线单位会计员帐款作业绩效评核办法第一条 为激励营业单位会计员努力协助营业人员催收帐款,以加速帐款回收,并借以评其帐款作业绩效,特订定本办法。第二条 营业单位会计员应依帐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执行帐款作业,俾使该营业单位每月的应收帐款比率保持在30%以下,且无逾期帐款的记录,并应逐日或每周提供单位主管有关各员未收款情况的资料,确保各笔帐款的安全。第三条 由各营业单位达成月份业绩目标,而其当月底的应收帐款比率(月底未收款余额)在20%以下者,该单位会计员应予奖励如表5.3.1:当月份的销货净额第四条 营业单位会计员因努力协助催收帐款,而使该单位应收款比率连续3个月维持在30%以下者,一律另予嘉奖一次,反之若因帐款控制不佳,致帐款比率连续2个月超过50%以上者,则应予申诫一次连带处分。第五条 凡合乎前2条规定的营业单位,当月底止或第3个月底止的逾期帐款在5笔以上或其逾期帐款总额在5万元以上者,该单位会计员不予奖励,但逾期帐款经事先以书面呈报执行副总经理核准者,不得列入计算。第六条 凡收回的支票,票期逾授权期限而未经请示核准者,该支票的票面金额视为未收款。第七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订时同此。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管理部与各部门有关明细帐分记办法细则-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1-24 22:19:10管理部与各部门有关明细帐分记办法细则(一)为避免同类工作重复,及时有效控制,节省人力起见特订此办法。(二)各部门原已有立帐或类似统计表的记载较具功能及时效者,统由各部门自行控制设帐,管理部不再另设进细帐,而以总帐统驭。(三)上述明细帐暂以应收帐款(营建部门含预收定金)周转金等项试行,俟实行后,再行检讨或增减。(四)各部明细帐至少每月与管理部核对一次,如有不符合部门当会同管理部追查原因并更正。(五)有关的帐册原则上一律使用统一格式,由管理部提供,仅划分工程部门与营业部门,但在不增加人力、物力及从业人员的困扰,亦可就原有而习惯的帐册代用,(如工程部门的营业登记簿即可代替应收帐款明细帐)。(六)每届月底各部门应提供管理部,应收帐款及周转金余额明细表(格式如下表)以资核对及备查。(七)应收帐款(营业部门含预收定金)除必须写明统一发票号码外,如超过三个月、半年、一年以上者其明细分别以△、*、※、红色符号表示。(八)周转金明细表除写明经手人支款性质外,尚需写明何时还款或冲转日期(如无把握亦必需预估)管理部负责催办,周转金之的用,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否则徒增利息负提,(例如某部支用10万元按月息1.5%计算一年即需负担18000元的利息)但长期性的周转金如工地及各部门的备用金除外。(九)有关客户查询或对帐由各部门各自处理,但遇官方或会计师查帐时,管理部当会同部门经办人员就有关资料备询并提示。(十)本办法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呈请修正。(十一)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并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行政处分-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22 19:37:14根据本条规定,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七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报国务院批准施行。一、根据本条的规定,本法的实施细则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本条所称的 根据本法 制定,是指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在制定实施办法时,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精神,而不能与《森林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相抵触。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已经在1986年制定了实施细则,于1986年4月28日报国务院批准,并于1986年5月10日由原林业部颁布实施。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对1984年9月20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作了若干修改,因此,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即国家林业局应当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对1986年制定的实施办法进行修改,重新报请国务院批准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