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作用的两重性:包括防治作用和不良反应。而在我们事业单位考试当中,药物的不良反应的分类是我们的常考点,接下来我们浅谈一下药物的不良反应。

药物的不良反应指凡是跟用药目的无关,并为患者带来不适或痛苦的反应统称为药物的不良反应。而药物的不良反应我们又分为了以下几种类型:

(1)副反应:由于选择性低,药理效应涉及多个器官,当某一效应用作治疗目的时,其它效应就成为副反应。是在治疗剂量下发生的,是药物本身固有的作用。例如,阿托品用于解除胃肠痉挛时,也可引起口干,心悸等。

(2)毒性反应:是指剂量过大或药物在体内蓄积过多时发生的危害性反应。例如,常期大剂量使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导致耳肾毒性。

(3)后遗效应:是指停药后血药浓度已降至最小有效浓度以下时残存的药理效应。例如,服用苯巴比妥类催眠药后,次日出现的乏力、困倦等现象。

(4)停药反应:是指突然停药后原有的疾病加剧,又称反跳反应,例如,常期服用可乐定降压药,停药次日血压将出现明显回升。

(5)变态反应:也称过敏反应,常见于过敏体质患者。反应的严重程度差异很大,与剂量无关,从轻微的皮疹、发热至造血系统抑制、肝肾功能损害、休克等,也可能多种症状同时出现。例如,青霉素过敏严重可导致Ⅰ型超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6)特异质反应:少数特异体质患者对某些药物的反应特别敏感,但这类反应不是过敏反应。例如,水痘病毒感染的儿童使用阿司匹林解热镇痛抗炎药时可出现瑞夷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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