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军队文职招聘考试行测公共基础知识考点解析 - 常识判断

诉讼时效-军队文职招聘考试行测公共基础知识考点解析减小字体增大字体诉讼时效-军队文职招聘考试行测公共基础知识考点解析

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④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继续计算。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自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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