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军队文职招考程序分哪些过程?

  答:2027年军队文职招考从公告公布到最终录用大致划分:

  (一)公布招考信息。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向社会公布2027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查询和网上报名系统入口(以下称报名系统),发布《2027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

  (二)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查询岗位。报考人员进入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完成账号注册和实名实人认证后,可在线查询具体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招录人数、咨询电话等信息。对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2.选报岗位。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考信息,可以在2026年11月5日8:00至10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报考岗位,确认无误后申请提交报名资格条件初审。

  3.资格条件初审。2026年11月5日8:00至12日18:00,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能适当延长反馈时间。通过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在启动调整报名岗位前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2026年11月5日8:00至10日18:00未通过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调整报名岗位。参加过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在2026年11月13日8:00至14日18:00申请调整报名岗位。2026年11月13日8:00至15日18:00,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申请调整岗位的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此阶段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次调整报名岗位。2026年11月14日18:00至15日18:00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2026年11月12日18:00前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调整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自动退回原报名岗位。

  5.缴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6年11月17日8:00至18日18:00缴纳报名费和选择考试城市,报名费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每门考试科目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6.先面试后笔试岗位报名。对形体技艺等要求较高的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实行先面试后笔试。报考人员根据全军统一发布的招考岗位计划和文体用人单位报考指南,先到用人单位报名参加面试,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获得报名参加全军统一笔试资格。上述报考人员于2026年11月17日8:00至18日18:00登录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和打印报名回执。

  7.有关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应当准确填写个人和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发布的相关信息。(2)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程。报名期间网上资格条件审核结束后,后续环节还将根据需要组织复审,期间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统一笔试。全军统一笔试于2026年12月13日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和下载。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26年12月13日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6年12月13日14:00-16:00。

  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12月7日9:00至13日14: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军统一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其他部分城市设置考点。为便于考生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建议选择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考点的城市。如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城市未设考点,或者该城市设有考点但已达到最大承考人数,建议选择在邻近设置考点的城市参加考试。

  笔试各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四)成绩查询。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在2027年1月底左右提供全军统一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依托国家专门机构进行,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合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属于成绩复查范围的,按照《2027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明确的程序和时限申请查分;复查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

  (五)确定入围人员名单。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分别划定公共科目和各专业科目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对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科目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之和。

  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笔试成绩无效,不列入入围人员名单。

  对报名时在“是否优待加分的军烈属等人员”、“是否优待加分的参加中央军委批准的军事行动的人员”栏目中如实填报身份类别,通过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下列人员,按规定享受公共科目加分:(1)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2)现役军人的配偶子女,当年退役军人(退役命令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11月10日)的配偶子女,在职病故军人的配偶子女,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3)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6年11月),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4)参加过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

  (六)面试。用人单位对笔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意向、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由组织面试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七)体检。对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军队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承检医疗机构体检纪律规定,存在干扰体检秩序、通过手术或者药物等影响初检结果、冒名体检、借用他人体液标本、故意隐瞒病史等情形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或者提交病历材料的,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取消当年度录用资格。

  (八)确定预选对象。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数量一般应当多于招考岗位计划人数,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用人单位确定预选对象后应及时告知本人。

  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的预选对象,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上述规定确定,并通过军队人才网进行公示。

  报考人员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九)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十)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在军队人才网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岗位和录用分数线,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者经审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审批录用工作结束前,应当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从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其他预选对象中确定拟录用对象,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录用对象人数仍未达到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从面试不低于60分、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并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核和公示。

  对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配偶、退役军人,以及军队社会用工中的业务骨干,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报考人员为预备役人员的,应当在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前,及时向所在预备役部队报告。

  (十一)办理审批录用手续。2027年5月起,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审批,并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其到岗工作。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一般为6个月。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新录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和起算时间按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拟录用对象,取消录用资格。

  摘自:2027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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